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▲婚前同居往往受傷的都是女性。
現代社會開放,婚前同居非常普遍;不過,老一輩人的對於婚前同居的價值觀與年輕人不同,老一輩的人可能會因此看輕了女方,因此,如果是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,一定要先跟雙方父母溝通好。
專門探討人際關係與婆媳問題的《新洞察》博主透過搜狐分享:小君畢業後和男朋友同居了。同居兩年間,兩人偶爾會吵架,但整體感情和諧甜蜜。於是小君提出結婚。可是男朋友一聽說婚禮和聘禮,就支支吾吾;男友雖然不情願,但在小君的再三要求下,還是安排了雙方父母見面。沒想到,這次見面讓小君的心掉進了谷底。
小君父母提出了人民幣6萬元(約新台幣26萬)的聘禮。並明確表示,在這6萬元的基礎上,他們再貼幾萬塊作為嫁妝帶回去給女兒;可是,男朋友的媽媽卻理直氣壯的說:「我們不會付一分錢。你一個跟我兒子睡了好幾年的女人,還有臉跟我們家要聘禮?」小君看到一言不發的男朋友,失望至極。
小君平撫了情緒後,義正詞嚴地說:「我還不想嫁你家呢!」接著,就毅然決然與父母離開了!專家表示,這件事反映一個問題:「婚前應該同居嗎?」選擇婚前同居,女性的試錯成本遠高於男性。女性往往會被世俗偏見貼上「不檢點」、「掉價」、「不自愛」等標籤;此外,女性還得承受意外懷孕造成的身體和精神傷害的風險。
因此,女性如果對「婚前同居」感到不確定或不安,可以選擇拒絕。真正經得起考驗的感情,不會因為一方拒絕婚前同居而分手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attach.setn.com/newsimages/2022/11/19/3927122-PH.jpg
離婚證人 、台北離婚證人
遺囑見證人 、結婚證人
留言列表